领导你好:
我们位于清风乡万角二组,今年村里决定修路!按理说这是惠民好政策……村村通公路费用是由国家资金和村民人均集资构成,那么修路面积就是否应按人均面积进湾落到戶才合理!小组家的湾落不应该在此事上享有特权吧……而本村小组家的湾落占全组人口八分之一左右,但所修路的面积确占全组修路面的4分之一左右这合理吗……希望有关领导给予纠正……让村民早日自愿交付集资款!
土地补差款是何时发放?有村民认为是没有交付公路集资款而被扣留!是真的吗?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村村通公路”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5年,简阳市清风乡万角村拟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村社通道路硬化,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项目,深受群众拥护和支持。该项目实施路线由乡政府和村社干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讨论统一规划,全部是村道和社道,不含入户路建设,因此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小组享有特权的问题。
您反映的“土地补差款”,由于您社没有征地拆迁项目,故不存在村民没有交付公路集资款而被扣留的问题。
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支持,如还有疑问,请致电清风乡人民政府电话028-27566179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