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河对面农家乐一条街(具体不知道属于哪个村),永商镇三组三十二号农户违规修建住房,从早到晚都在修,噪音扰民,没人管。。
网友:
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规划局规划执法大队会同国土局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你反映问题的区域位于永商镇望江社区四组,该房屋修建于1998年,房屋为一楼一底两层楼房面积110平方米,院内附属用房为小青瓦和玻纤瓦平房,面积4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未办理房屋产权,因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在1995年12月统一办理后,望江村划为城市规划发展区域,之后未再继续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6月17日,户主代某因自家附属用房墙体倾斜、房盖破烂、存在安全隐患,向望江社区四组书面申请维修加固。
(二)申请办理情况:望江社区四组接到申请后,组织该组议事会成员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反映情况属实,当即讨论,一致同意该户附属房屋48平方米维修加固的决定。
6月19日社区两委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经过两委人员讨论,一致同意该户对附属用房48平方米进行维修加固,同时要求不加宽、不加高,并在组内公示7天,社区书面向镇政府进行了请求汇报。
6月20日镇政府接到社区书面请示后,安排专职治违巡查人员现场进行核实,反映情况属实,书面回复了社区的请示,因雨季来临,为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则认可社区两委及4组组级议事会成员的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同时请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及加强治违工作的巡查力度。
三、规划、国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情况
7月13日,规划执法大队会同国土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该户附属用房已修建完毕,在原房屋位置改建,与原平房面积基本相符。未加宽和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