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家在西区七中旁,孩子中考上了七中计划外,本以报名,后又通知被九中录取,多方打听才知道在填报志愿是点了九中。但是招生简章上也没说七中没录完,九中就要先录取,只说低于30分可被九中录取,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没什么文化,没有理解到?我孩子已经住校三年,终于盼到能离家近点,但是学校间为了抢生源,就可以不管孩子的感受吗?(左邻又舍,亲朋好友都知道被七中录取)九中本是七中的一个办学点,做教育本来就是为了培养人才,为什么不能让我就近读书?
网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及顺序
在《攀枝花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录取批次及顺序中明确规定,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励志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班、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宏志班。
第二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调节性计划、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由此可见,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宏志班与市三中、市七中是同一批次录取,而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市三中、市七中的调节性计划,也就是您反映的“七中计划外”,属于第二批次录取。因此您反映的“七中没录完,九中就要先录取”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这位孩子虽然没有上市三中、市七中的正录线,但上了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的正录线,因此,被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正式录取了。作为第一批次已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被第二批次的市七中作为择校生重复录取。
二、关于市七中的九中办学点的管理模式
市七中的九中办学点班纳入第一批招生组建,学生高一、高二在市九中就读,高三在市七中就读,毕业时颁发市七中毕业证。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班在教学上与市七中实行“教学进度统一、教辅资料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的“四统一”管理。该类班级因纳入第一批次录取,与市三中和市七中属于同一批次,所以不互相流动。
三、关于高中寄宿制问题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实行按照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高中阶段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无论是年龄,还是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都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更适宜寄宿制就读。因此,我市目前高中阶段学校均实行寄宿制就读和管理,无需所有孩子都在家门口就读高中。
攀枝花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