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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地摊人的生存空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22 11:45 已回复

亲爱的书记,你好!
来这里给你留言实属无奈,射洪要发展文明旅游城市,这样的好事,作为公民的我们都很支持,但现在我们底层地摊人的生活没有了保障,公园节假日也不让摆摊了,各大小区也是屡屡的赶,请书记给我们底层生活的地摊人保留些经济来源吧,可以像洪城夜市那样划分一个区域,这样也方便管理,那时也能成为洪城一大特色,也可促进经济,在这里先谢谢你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0-26 10:39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问题,缓解了就业的压力,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创建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地摊经济” 客观存在不良影响,给城市的交通、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以及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根据县委、县政府赋予城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因此城管部门可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处罚的法律依据:该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单位或个人有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镇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城管部门可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行政处罚。
营造市容整洁、交通畅通、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每一个射洪人的共同愿望和责任。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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