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乐山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房款8万元好久退换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乐山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房款8万元好久退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19 14:38 已回复

乐山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房款8万元好久退换,五年了,只退2万,还有八万好久退换啊。这么多年利息,这么算,请求市长大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嘉州监狱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7-20 17:32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经适房项目,是由四川省乐山监狱主导修建的乐山监狱经济适用房,而并非四川省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
2011年6月,嘉州监狱按照乐山监狱的转款来函,将代收嘉州监狱方350户、每户10万元、共计3500万元的订购乐山监狱经适房集资款全部转入乐山监狱账户。
2014年8月,乐山监狱退回嘉州监狱订房户集资款860万元。经嘉州监狱多次研究于2015年2月,按照失去购房资格(死亡、调离)的订房户12户退10万元/户本金,其余338户退2万元/户本金的方案办理了退款。
剩余8万元/户本金及资金利息问题,嘉州监狱多次与乐山监狱进行了协商。2015年6月30日,两狱碰头会上,乐山监狱表示:待乐山市政府同意乐山监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土地置换的批复下来,土地招拍挂之后,再重新审核登记户数,若原订房户不再需要经适房,将及时组织退款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