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房款8万元好久退换,五年了,只退2万,还有八万好久退换啊。这么多年利息,这么算,请求市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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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经适房项目,是由四川省乐山监狱主导修建的乐山监狱经济适用房,而并非四川省嘉州监狱经济适用房。
2011年6月,嘉州监狱按照乐山监狱的转款来函,将代收嘉州监狱方350户、每户10万元、共计3500万元的订购乐山监狱经适房集资款全部转入乐山监狱账户。
2014年8月,乐山监狱退回嘉州监狱订房户集资款860万元。经嘉州监狱多次研究于2015年2月,按照失去购房资格(死亡、调离)的订房户12户退10万元/户本金,其余338户退2万元/户本金的方案办理了退款。
剩余8万元/户本金及资金利息问题,嘉州监狱多次与乐山监狱进行了协商。2015年6月30日,两狱碰头会上,乐山监狱表示:待乐山市政府同意乐山监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土地置换的批复下来,土地招拍挂之后,再重新审核登记户数,若原订房户不再需要经适房,将及时组织退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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