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片区金科一城将原来供业主短租的负二楼人防车位拿来20年长租变相出售还无产权,待价而沽,已经导致很多业主无位可停,想问问这样合法不,就算不违法合理不,有机构可以监管不。本来业主与物管方大致相安无事,现在已经推动业委会成立准备换物管了,物业方也不相让,必然导致双方冲突升级,影响社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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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区建设局、青龙街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金科一城位于成华东林片区,该项目(人防工程)于2011年年初竣工验收。关于金科一城“人防车位”出售20年使用权的问题。1996年10月颁布的《人民防空法》未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及相关问题做出规定,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产权的确认及交易管理不属人防部门。
关于小区业主正在推动筹建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我区青龙街办工作人员通过金科一城筹备组了解到,目前金科一城业委会候选报名工作已结束,筹备组人员正在组织业主确认候选人名单。关于更换物业公司一事,将在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是否续聘现有物业公司还是更换新的物业公司。在物业公司未正式更换前,区青龙街办将督促现有物业公司继续做好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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