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农村户口,购买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未打算在当地生,请问,在成都或者其他外地生,可以报销一定的费用吗?盼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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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眉卫发〔2014〕123号《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组诊疗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合农民不在当地就医的,按规定需县级医疗机构以上开具转诊单(急诊除外);在外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应做到基层首诊,到所在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且就医医疗机构为所在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全地(县)新农合管理机构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后凭暂住地居委委开具暂住证明或务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需盖鲜章)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如您还有不明之处,请向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74012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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