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男方是乐至农村的,女方是什邡的,我们在2012年生下一明男婴,是发了款的,又在2015年6月份生了一名女婴,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会发款多少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得知,你们夫妇均为初婚,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于2012年生育一男孩,于201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又于2015年6月生育一女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我县目前对此类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农村人口18428元。
如有疑问,请拨打乐至县人口计生局咨询电话:028-2333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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