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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新农村建设与土地流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5-15 09:44 已回复

尊进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羊安新建村的农民,我们村开会说要流转本村所有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那这样我们就是失地农民,那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呢?急切的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邛崃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5-29 09:29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新建村土地流转政策问题,经羊安镇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留言反映的土地流转,实为新建村拟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现正在组织前期宣传及征求群众意见。土地整理过程中涉及土地占用,按照邛土整理〔2012〕3号文件精神,补偿原则为:若占用农民集体和农户土地、房屋的,应按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流转、调地、置换、一次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为了避免土地纠纷,有条件的镇乡应尽量采取一次性货币结算方式对被占地农户进行补偿,目前使用的补偿标准为每亩4.2万元至7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建村实施土地整理项目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补偿,将按照邛崃市土地整理政策执行。
若还有政策咨询,请来人或来电与羊安镇土地整理办联系(88751278),便于更好地解答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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