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家长,去年都江堰市土桥绿地小学六年级二班老师违规补课上级部门就已经查处过,补了一个月就叫停了。年底放假前老师也叫把补课费补交了。今年六年级二班老师又在搞所谓的自愿补课,一个学生一个月两百多元。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有偿补课,她们是明知故犯。恳请领导能杜绝这类违规现象。谢谢!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留言举报的教师为都江堰市土桥绿地小学教师,该教师在为部分学生进行义务辅导的时候,曾收取过家长的200元感谢费,之后其认识到错误,已将钱退还家长。该校对这名老师收受家长财物的行为已作出了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