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你好!我是绵阳市游仙区(原游仙区光华玻璃厂)的一名待业青年。当初,我们被八三九征用了土地,之后带资过来兴建了光华玻璃厂。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我们失去了自己的住房。后来政府在我们玻璃厂原址上建起了廉租房,正当我们怀着感激的心情感谢政府时。而我去被告之现在不能分在玻璃厂的廉租房了,我也是玻璃厂的带资人员,为什么别人可以分到玻璃厂,去尽孝。而我去要和自己的父母相距那么远呢?原玻璃厂的廉租房还有很多套,为什么就不能分到和自己父母近一点的地方呀?跪请你们帮我解决一下,谢谢!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游仙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处理,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原游仙玻璃制品厂职工及其子女住房困难问题,已于2013年5月按照绵阳市和游仙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共解决56户职工及子女入住春风小区住房(原玻璃厂廉租房)56套。
二、春风小区是由绵阳市人民政府投资,游仙区惠东公司负责建设。该小区于2013年初竣工,住房共计80套,除前述56套外,剩余24套由绵阳市住保中心纳入全市公租房总盘统筹安排,面向社会配租。
三、关于你申请分配春风小区廉租房的诉求,因本次摇号选房房源无春风小区房源,待绵阳市住保中心将春风小区房源划分给我区后即可申请。由于春风小区房源不足,申请的家庭较多,部分家庭可能选到其他区域的公租房。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户申请家庭都必须通过电脑摇号、选房,全程由公证处监督实施。
如你还有疑问,可向区住建局详细咨询,联系人:夏功孝,联系电话:2283055。
谢谢你的留言。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