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甘肃籍一名战士,因在四川当兵经别人介绍和峨眉山市符溪镇黑桥村女友结婚,并定居黑桥村。我结婚前一年因黑桥村全组村民耕地和宅基地被符溪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厅,拆迁办征收搞经济开发及高尔球场,政府说是经峨眉山市市政府统一规划的。政府承诺我们补助相应面积的安置房及门市,因我不是黑桥村本地人,安置房需要补相应的差价(我们没有意见照政府要求提供了相应材料并缴纳了相应面积的平价房),但是房产证我们咨询了政府好多次说是等一年,每次问都是等一年,等到什么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
问题一;根据峨府法发[2006]3号文规定,拆迁安置房在建成并交房后三年内,由政府免费为被拆迁人办理其产权证。拆迁安置房在建成并交房后三年内,这三年怎么理解?是符溪镇说有被拆迁人的安置房拿到手吗?符溪镇政府是不是在忽悠老百姓?
问题二;我们提供安置房相应材料时政府没有说我在后期要缴纳地皮费,并且我们的小孩也要缴纳相应面积的地皮费,说是新生儿要缴纳地皮费,如果是这样,那些分到门市及安置房的其他人和小孩为什么不缴纳什么地皮费?
问题三;黑桥村全部村民的耕地和宅基地被政府强行征收是不是属于违规违法?镇镇府所说的符溪镇黑桥村的土地分别是于 2009年和2012年,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征收作为建设用地的。2010年、2012年和2013年通过公开招拍挂由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黑桥村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用途为住宅和商业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就是符溪镇政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