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补充我的留言信息,我是蒲阳镇互助村16组的村民范芳。五年多前,我成为孤儿后,房屋拆迁,政府的安置协议上给35平米的安置房,直到现在过渡费每月100多元,仍然没有被分配到安置房。我这边临近毕业,至今还无落脚的地方,屋头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多次回老家询问这件事,说是目前没有套一的房源分配。现在真不知道这该怎么办的。如果没有房源,希望能尽快给予我合理的赔偿,让我自己能够买个房子落脚。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0年5月25日因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南区储备用地项目与我市蒲阳镇镇签定搬迁安置协议,协议约定应安置人员1人。
结合房源和前期安置情况,我市目前尚无1人户安置房源。现我市正在研究制定1人户安置的具体解决方案,待相关方案出台后,将及时按政策予以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