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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重度残疾人福利问题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751125  2015-03-22 00:00 已回复

高县胜天镇新民村五组周付英,现年63岁。几年前因双眼视网膜脱落,经市一医院以及成都眼专科医院治疗无用,现巳双目失明,在县医院鉴定为一级视力伤残,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办有重度残疾证。2013年村里给予办理了低保,并由其夫护理。2014年,村长告知不能吃低保,其理由是周付英之子买了个电瓶车,就把低保下了。在新民村有该吃五保的,没有吃五保,而把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一家人安排吃低保去照顾五保。更有甚者,把那些好手好脚,完全有劳动能力的人吃低保,用他们维护和清扫村公路。而把失去劳动能力甚至生活都不能自理的重度残人扔到半边。村领导无视残疾人保护法,未实践人民群众生活,浪费国家的好政策和好福利,未为弱势群体办实事。望县领导给予纠正,同时,希望县领导能为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人做主,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县胜天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4-17 10:03

网民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我镇新民村低保方面的问题,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新民村的低保评定工作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定的。2014年7月2日,根据村民的申请,新民村召开了低保工作民主测评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村干部、村组干部、低保户申请人员、社员代表。会上重申了吃低保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由各低保申请人员详细介绍自己家庭的基本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申请低保的理由,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共评定出23户、49人低保人员。
至于留言中反映到重度残疾人周某某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周某某双目失明,属一级残,已经按照残疾人相关政策,每月享受80元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其养育的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周某某夫妻俩与小儿子共同居住,其房屋是一楼一底5间房,约3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楼房,儿子儿媳均在宜宾丝丽雅集团公司上班,经济收入较好。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村低保评定标准,其家庭收入已超过农村低保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对此回复有意见或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附:胜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黄宗虎 联系电话:15908490678。
胜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 勇 联系电话:13795988000。
高县胜天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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