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兴城11栋一单元一楼公共区域变成食堂,有时早上六七点就开始叮叮当当的不停,下午四五点又开始,闹得我们这些居民日日无法安宁,我家宝宝才几个月大严重影响休息睡眠,我咨询了很多相关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试问一下如果都这样那还分住宅和商房么?国家的法律有有何作用呢?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紫光兴城11栋1单元1楼住房公共场所改食堂问题,经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紫光兴城小区目前由成都欣瑞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服务公司)对其管理。经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现场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已向食堂负责人下达了停止经营的《告知书》,现业主已按要求对公共区域的违规搭建进行了拆除。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严格履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巡查力度和对业主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制止相关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