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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泸州:精神病邻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3-18 00:21 已回复

尊敬的郭书记同志,您好!
我是泸县加明镇复兴村六组人,家有年过花甲的体弱多病的父母,而我常年在外打工,没在他们身边,尤其对他们的安危非常担心。
最让我担心的问题:与我家相邻的邻居是个曾经学过法轮功的精神病患者,由于长期对妻子施予家暴而早已离婚,长女也已出嫁导致他无人照顾管教,长年不务正业,并且他的精神病情逾加严重,最近几年多次偷盗我家生畜,而且无故损坏我家门窗,给我家带来了巨大 损失,也没有赔偿,经我家人多次细心劝教,也毫无悔改之意,更让人担心和害怕的是:他不但没有改过,且变本加历,对我父母拳脚棍棒相向,连最基本的自卫能力都缺失的父母,怎能经得起他身强力壮的折腾,所以现在我家人的生命财产受到非常大的威胁,甚至破害,让我们难以提防。
这几年,我家人多次向村委,镇上反映情况 ,都无功而返,他们都 以各种理由推脱,无视我家人,父母的安危与不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漠不关心,这是习总的教导吗?不是吧。而我们要时刻面对的是一个越来越“严重暴力精神病患者”邻居的恐吓和现实的威胁,也就是随时都有可能超受这个精神病邻居的突然的无法挽救的伤害和损失。
所以,在此,我请求您能将我的精神病邻居带到他该去的地方,精神病院之类的地方。换来我家安全,安宁的生活。谢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民解困!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4-08 16:52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的邻居叫陈富君,现年48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情较轻,离异后个人居住,其父亲陈祖全对其履行监护责任。今年3月初,陈富君曾偷了您父亲家1只鸡。您反映陈富君曾学法轮功、无故损坏门窗、打骂您家人等行为未得到证实。
鉴于陈富君患间歇性精神病的病情较轻,我镇已安排村、社干部督促陈祖全加强监护,切实落实监护责任。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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