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新津县普兴镇普兴九组一名农民,我的房屋倒塌已有几年之久了,一直镇府不理不问的。现在我们镇上也有新农村居民点,也有空房。目前我想把孩子接回家上学,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说实话我八岁时母亲离家出走,十九岁时候老爸因车祸去世,后来一个人在外面打工,现在己结婚而且有个六岁大的女儿。我现在很想有个能居住的地方好让女儿有个好的环境上学生活。市长您可以实地去了解一下我的情况。
网友:
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普兴镇政府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为普兴社区9组村民,家庭成员共3人;你反映房屋倒塌、无法居住的情况属实。普兴镇及时与你联系,并依据相关政策对你作了解释说明。由于你的房屋位于普兴镇规划区外,按照新建发〔2014〕7号《新津县场镇规划区外农村住宅自建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你可向镇、村、组申请在原基自建(占地面积原则不得超出原建房占地面积)。
下一步,普兴镇将帮助你完善相关申请手续,使你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