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义水口村土地双挂钩项目中,宅基地房前屋后,不是自家的林地又是怎么补偿?新村的土地使用有没有年限?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向义镇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一、威远县向义镇水口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宅基地房前屋后的林地是怎么补偿的?
根据威府办发[2014]127号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威远县向义镇古井村、水口村、土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补偿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关于林地的补偿对象,是按照林权证上的归属权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安置住房,按50元/平方米补偿。
二、新村的土地使用有没有年限?
新村的土地使用,不改变其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其使用年限按照现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果现有政策还没有规定详细的,按照后续的国家政策、上级的文件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执行。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832-855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