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不过我相信政府,相信党委,我们虎城乡茶花村的土地承包给别人,是否属于村民自愿的,还有,我们本来就以农业生产为主,为什么要把土地包给别人?出于什么目的,人均只有1亩地,换句话说每人每年只有二百多块钱,3百不到,再去掉养老保险,再去掉医疗保险,还剩几个钱,为什么那么难?另外,土地的划分都是30年前划分的,那时人好多,而今死的死、迁的迁,嫁的嫁,以上的这些人的土地都没了,嫁进来的没土地,生出来的也没土地,这不是一点都不平衡吗?差距也太大了吧,在当今社会2百多块钱能干什么,是不是有点太黑了吧,不管怎么说1亩地喂两个大肥猪也不止这几个钱,我们那么好的土地,让人承包也太委屈了,要不然大家都说村委会拿了别人的好处,为什么官大一级压死人,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希望上级组织能够重视、彻查此事,听候佳音
汪林网友您好!您于2月22日反映的“前锋区虎城乡茶花村土地承包”的问题,已引起了广安市委(政府)领导的重视,现已责成我单位(前锋区虎城乡人民政府)调查处置。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认真调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为什么要把土地包给别人?
经调查,茶花村共流转土地177.07亩,涉及共4个小组,其中有3个小组57.07亩土地因离住地较远,不便耕种,长期撂荒。根据现代农业要实行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结合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留守的主要以老、小为主,土地撂荒严重的具体实际,村委会积极引进业主承包土地,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解决了土地撂荒严重的问题。村民在业主处打工,年收入少则3000元至4000元,多则7000至8000元,解决附近30人至60人的就业问题,务工农民还学到了相关种植技术。
2、土地租金不足300元的问题
经调查,土地流转是经农户签字同意流转(个别全家外出的,经亲友代签同意流转)。业主与村民小组及承包土地农户协商达成一致,田租金按每亩每年251斤稻谷支付(稻谷按当年国家收购中等价折算现金),土按每亩每年160斤稻谷支付(稻谷按当年国家收购中等价折算现金),2014年稻谷按每斤1.3元折算。
3、关于土地承包面积不平衡的问题
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从1989年8月31日起终止土地小调整,因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出现人少地多、人多地少的现象,除全迁户、消亡户由集体收回土地承包权和国家建设占地面积较大所进行地土地调整外,保持承包地稳定不变。这是国家政策,乡村不能擅自调整。如有耕种需求,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采取无偿、有偿、补偿的方式流转土地。
4、关于村委会是否拿别人好处的问题
经调查,村委会干部没有徇私枉法的问题。
中共虎城乡委员会
虎城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