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高院镇的居民, 今年12月我回老家给孩子上户口遇到重重困难,在高院上户口的时候开始说要罚款6000,最后拿了1000元红包后才罚款4000,忘有关部门关注
网友,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查证了当事人笔记及社抚费收取流水账,流水账反映收取社抚费为5000元,无涂改痕迹。2.当事人出具了县计生局的社抚费规范性发票,票面显示为5000元。所以收取5000元是事实,没有把1000元作为红包不入账,只入账4000元的情况。谢谢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