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们这边是公义的,去年拆迁后,到现在还没有分到房子,今年家里新添了人口,新添的人口还能享受过渡费和房屋补贴吗,很着急,,谢谢
网民: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彭山区委书记留言,咨询“新增人口能否享受过渡费和房屋补贴”的问题收悉。经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所提“去年拆迁,到现在还没有分到房子”的问题
为规范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全区全域城市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出台相关文件,决定在公义镇马林村、红旗村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小区的建设,要经过征地拆迁、招标修建、工程验收等多个环节,为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相关单位要求施工方严保施工周期和工程质量。安置小区预计到2017年竣工入住。
二、关于您所提“新增人口能否享受过渡费和房屋补贴”的问题
按照原彭府办函【2013】81号文件《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第四章人员安置第二十条中“安置人员的截止日期为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自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以安置”的规定,您家的新生儿可享受预留住房面积35平方米。但因您家的新生儿在协议签订后才出生,故按照规定不能享有过渡费。
若您需要了解更为详细的情况,请到公义镇人民政府咨询政法委书记郑秀芬,咨询电话13990385835。
特此回复,谢谢您的留言。祝您及您的家人早日入住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