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成都市龙泉驿区玉扬路 龙泉二小斜对面 宴园农家庄园里,隐藏娱乐会所,名为宴园会所,在餐饮茶楼掩护下私设包厢,提供有偿陪伺,色情表演,晚上招摇挂设红色灯笼,对外宣称高档奢华红灯区!在各项法律规定的证件都不齐备的情况下肆无忌惮的开设,消防设施也未完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该会所对面是龙泉二小、右面是四川旅游学院,该会所还大量在该所大学散发招聘兼职女学生传单。学区附近应该严禁开设这些违规会所。以免危害社会!这种涉黄、涉及有偿陪伺的ktv会所,应该坚决予以取缔!望领导让有关部门严格检查打击!
对该会所直接管辖的平安派出所距离只有几百米远却不曾严格检查,不知是否有内幕,且待政府还龙泉人民一个和谐社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龙泉驿区玉扬路宴园会所涉黄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该场所涉黄的问题。2015年1月7日晚,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宴园会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会所B01、B02包间涉嫌存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 “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之规定的,当场责令该会所相关负责人到辖区平安派出所接受进调查。经审查,该会所B01、B02包间的服务人员系客服经理,因业绩较差电话邀约熟客到该会所消费,无证据支持该会所存在有偿陪侍的违法犯罪活动。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对“黄赌毒”违法犯罪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关于您留言反映该场所“证件不齐”问题。经区公安分局查实,该会所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龙公消审字〔2014〕第0101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龙公消验字〔2014〕第0054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龙公消安检字〔2014〕第0090号)等证件,均真实有效。但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场所包间窗口尺寸不符合《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03号)第三章第九条“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之规定,针对该情况,区公安分局依法责令该场所停业整改,要求其整改完毕报经区公安分局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关于您留言反映平安派出所充当“保护伞”问题。经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多方走访,并分别对平安派出所领导及民警进行调查、询问,未发现有民警参与该会所经营或充当“保护伞”的情况。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坚决杜绝民警参与行业场所经营、充当“保护伞”情况的发生。
2015年1月26日,区网留办负责人4次拨打您留言留下的联系电话,该电话前3次处于通话中,第4次处于关机状态,区网留办负责人无法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