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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农村公路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22 16:2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付加区金钟村六组村民,一直在外打工,最近听家里老人说家里准备修村公路,好像是村里一社员回乡回报父老乡亲(具体不太清楚,因为老人也说不清楚)现在情况是我们组是由两个沟分别为林家沟和刘家沟组成,现在路从刘家沟过吧,林家沟好像不修,林家沟现在还一直是土路,一下雨泥泞不堪特难走,现在林家沟村民希望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每人100元,先用建渣填补一下土路,方便大家出行,这一决家我个人来说还是比较愿意直接.还有一情况林家沟这一沟村民房屋依山脚而建,大多数村民是在进沟右边,只有少数几家是左边,土路是前些年村民自建从右边上沟到下沟,(当然所有村民都出力修建)现在左边村民希望能够也能够与土路连接通.但是现在出现二个问题.其一.与其他村民因为占用土地沟通不通,其二,现在右边村民不愿意再修,说是谁受益,谁出资出力,我是属于左边山脚下的村民,我们是打工的,家里还有一位老人,长期生病吃药,长期住院,觉得压力挺大.同时也想了解一下政府对这一方面有什么惠农政策与否?是否是一定要履行谁受益谁出资才能行得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30 10:39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道路建设相关政策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村道路的建设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如要对村道路进行硬化,应按照“村民自治”、 “一事一议”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组织村民筹资硬化。社道路则由经济社组织村民筹资硬化。连户路则由村民自己硬化。
纳入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范围内的村、社道路有一定补助。没有纳入规划的村社道路,则由村民自己筹资硬化。目前,国家惠农政策只针对村社道路,连户路不在补助范围。
二、留言中所提道路情况
民主村叉道口至原楠木村学校处道路,全长1.1公里,在2005年合村并组前为楠木村道路,合村并组后变更为社道路。该社道路未被纳入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范围内。“林家沟”道路为连户路,不属于国家补助范围。
村、社多次组织村民召开大会,讨论筹资硬化的问题,由于受益村民较少,在无上级补助的情况下,村民难以承担,致使该社道路至今未硬化。待以后条件成熟后,再组织村民筹资硬化。
在此,我们也希望金钟村在外优秀儿女,为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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