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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小区物管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22 15:37 已回复

尊敬的李书记:你好!
我们是仁寿县文宫镇文华公寓小区住户,现向领导反映一个问题:文华公寓四区大门口的物管房(文宫镇的领导称之为物管活动室)开发商私自将其出售给个人,买后将其装饰现开成小卖部,并在其上面违规搭建成房屋开麻将馆,这种严重违规违法与镇政府只有一墙之隔的事情居然无人过问,镇政府是不是严重的不作为?希望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安排人核实我们反应的情况是否属实,期盼尽快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文华公寓五区面临同样的问题,只是我们的物管房开发商还没有卖得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1-07 17:11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已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明确告知文华公寓开发商物管房不能出售,要求予以整改;二是要求业主于2015年1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若逾期不拆除,将予以强制拆除。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向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028-36216555)或文宫镇人民政府(028-36771101)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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