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你好,本人是天台山镇人,本人于今年4月按照邛崃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宣传政策,参与了放弃宅基地一次性货币补偿政策,并于当月在临邛城中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如今都过了这么久,支付高额的商业贷款都快一年了,为何补偿款迟迟不发发到位,请问领导钱何时能到位???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放弃农村宅基地后重建补偿款不到位的问题,经天台山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在答复如下:
按照《邛崃市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邛土地整理〔2013〕2号)文件规定:自愿放弃所有农村宅基地在临邛镇、羊安镇、夹关镇和火井镇四个小城镇购房按30万一亩对放弃所有农村宅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偿,同时不再享受土地综合整治所有补助补偿政策。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是需向镇村项目指挥部提交由户主及家庭成员自愿书面承诺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书,并拆除旧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二是经召开村组议事会讨论同意并签订放弃宅基地协议书,报镇政府审核并公示无异议。三是需要缴纳2万元保证金。四是根据项目指挥部安排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将原宅基地(含林盘等附着物)拆除腾空,按照确权登记宅基地证面积领取50%的补偿费,剩余补偿款待验收确认还耕面积后结算,保证金一并退还。
请你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如还有疑问可电联(89235131)或直接到天台山镇政府咨询,联系人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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