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领导,我是旭阳镇赵家坝低保居民,由于双溪水库移民原因户口迁到赵家坝,可由于经济贫困父母一直住在农村土房内,最近几年由于地震和小井沟影响下房屋出现很大安全隐患,对父母安全很担心。最近看到有危房改造政策,不知能纳入吗、由于户籍已迁走,请问我们能申请吗,去哪申请和办理程序。恳请领导为我们解决难题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危房改造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实施对象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残疾人贫困户、散居五保户和一般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材函[2009]69号)(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关于确定施工队的问题
根据荣县府办函【2012】75号文件,村民修建300平方米以下自用住房,由取得《农村建筑工匠资格证书》的个体工匠施工。
三、农户应提供的资料
1、户主申请书;2、补助住房申请审批表;3、危房鉴定表;4、住房情况调查表;5、村评议会议记录;6、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住房照片;7、公示照片(公示内容包括:*村、*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类型、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补助标准等);8、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户口薄复印件;9、危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10、个体工匠资格证复印件;11、业主与个体工匠签订建房协议书;12、通用图集;13、荣县村(居)民自建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14、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