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11.26搬进新买的2手房里,并在12月17日开通广电的电视节目,结果广电告知我原房东从12年就没有缴纳收视费,并让我补齐费用。我就很无辜了,当初跟广电签合同的不是我本人,为什么我要开通并且要我缴以前的费用,家里也没有闭路天线得,意思是原房东也没用广电看电视,现在打个电话欠费了也最多是停机,但是广电的霸王条款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他们声称只认房子不认人,如果某一天有个人拿着房东的100W欠条,说的以我目前的房子作为抵押的,那么我是否要付清这100W,我感觉完全没有道理,希望书记多帮帮我这个社会打工人员,每个月的贷款我都喘不过气了,生活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