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幸福满庭,现在正在办理交房,客厅餐厅里面净高只有2.61m,卧室层高2.67-2.70不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同一层中只有该户型层高如此低!!!后期搭建的楼板,地面高度相差3cm以上,小区内电梯已出现多次下坠现象,几乎每一栋都有下坠的情况,而蓝光的态度十分漠然,根本不处理该问题!作为花光积蓄及在父母的资助下在勉强付了首付,贷款买下的房子,竟然如此不堪,恳请领导为我们弱势民众伸出援助之手!不甚感激!!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2月15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由“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层高2.85米,满足《住宅设计规范》5.5.1条:住宅层高宜2.8米;5.5.2条: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的规定。由于该工程各房间楼板厚度不同,因此室内净高不同。该工程的施工图已通过了审查机构审查。
关于竣工验收后质量改造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目为清水报建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装修是由业主与装修公司另行签订的改造及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业主委托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为保证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打消业主疑虑、妥善解决问题,住建局已建议建设、施工单位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改造后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