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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村领导故意刁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老山农民  2014-12-12 23:15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柑子乡柑子村村民.我在89年承包的一个生产队的荒地造林,在林改的时候,村文书指定林改范围时说把我那一片排除出去了的(林改股权证上是以村文书牵头),但是现在我办理林权证的时候,需要村领导签字,村领导之间相互推诿,不予签字。现在都过去了几个月了,去找了他们不下十次了。是不是一直办不下来,那片林子被处理的时候,钱就由文书来分配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雷波县柑子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29 17:59

匿名网友:
你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反映“村领导故意刁难”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申请办理林权证过程中,村领导不予签字一事的原因是,你于1989年承包用于造林的柑子村四组荒地,其中一部分曾被三组几户村民开荒种植过,现您与这几户村民之间存在权属争议。故您要求村干部签字办理林权证时,因村干部无法确定该争议地的权属问题,未给予您签字办理。目前,乡政府已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待争议解决后,村委会将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雷波县柑子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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