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中江县 » 中江县事业单位试用期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中江县事业单位试用期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10 15:12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中江县今年新进的事业单位工作非教卫工作人员。因我是第二次参加工作,人社局喊我们在合同上面写三个月的试用期、然而到单位报道之后卫生局却喊我们写一年的试用期,这对我们有工作经验的很不公平。我想请问我们这个试用期到底按照什么执行,试用期到底是多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1-14 17:29

王丽: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聘用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可以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本单位原固定制职工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单位接收聘用内调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约定试用期。”
我局将及时督促卫生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2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