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反映物业公司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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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反映物业公司侵权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09 08:29 已回复

位于绵阳市高新区布鲁斯国际新城的物业公司与商家联伙进行侵害业主的合法权利,从楼盘交房时。物业公司引进多家商家。高额收取费用,从几万到十多万。商家不得不提高业主的使用产品费用。物业公司因为保护给他交费的商家i就不准外面的人进小区讲行装修等商业活动。这样使业主没有选择的权利。使用消费的自由权得到侵害。请求罗书记明察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18 17:03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在房屋交付期间,为了管理好小区,做好交房初期小区安全防范,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受损坏,防止出现违规乱搭乱建,物业公司要求进入小区的相关装饰装修单位和材料供应商提供合法的资信资料,初审后统一规划服务地点,集中经营,以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和方便业主选择。小区业主可以在小区集中便民服务的商家购买装修材料,也可以自由在小区外购买。物业公司未限制业主自行选择商家的权利。
物业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好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经销商,根据其经营类型和规模,收取了50元至1万元不等的管理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商家的规范管理和服务。
如有其他具体事宜需要进一步咨询和协调解决的,可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816-223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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