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农村户口。农村土地消失了是怎么回事?
网民: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你的父亲1991年去世后,母亲改嫁龙台镇团石村,随后将户籍迁入龙台镇,你的户籍(当时只有几岁)仍在老场村三组,当时你家承包土地3.3个,由于你年龄较小无力耕种土地,其母自愿将其父亲和爷爷的1.3个交回集体,剩余2个人的土地交给其二伯耕种,并由其二伯缴纳农业税统筹提留款。1997年,二轮承包土地确权时,将2个人的田地填在了你二伯的土地证上。
2010年,恒升镇党委副书记、大调解中心副主任、驻村干部及村组干部一道进行了多次协调处理,处理建议为:曾祥学承认给曾建强1个人的田地,但要支付费税400多元,但你的母亲拒绝支付费税,导致协议未履行。最近,恒升镇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协调未果,因你长时间不在家,建议你回来后和其二叔协商或通过土地仲裁程序依法解决。
恒升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