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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翡翠湾一期开发长期不退业主契税的投诉
2014-12-02 19:14:22
已回复
书记您好:本人于2011年3月购买新津县瑞通路翡翠湾1期住房,根据政策小于90平方契税按1%收取。由于开发商要求统一办理,并按3%收取。到目前为止,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长期占用契税资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4-12-18 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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