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彭山县公义镇马林村原三组村民,我家房屋在2014年3月份就被政府拆除了,我们签订的是货币补偿协议,签协议的时候,政府承诺,交钥匙一周后就可以拿到安置赔偿款,然而直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将近一年时间,我们的安置赔偿款杳无音信。
网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彭山县公义镇观光大道货币补偿款何时赔偿”问题的来信收悉,经公义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2014年公义镇在马林、红旗两村实施“双挂钩”项目,按照统一安排,先签订房屋安置户的安置补偿协议,再签订货币安置户的安置补偿协议。你反映的房屋户主系你岳父,因你岳父要外出务工,来回不方便,多次申请提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镇政府考虑到其实际情况,于2014年10月22日与其签订了货币补偿协议。同时,你岳父还主动书面承诺,在货币协议签订后,服从镇政府支付货币安置费的时间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付。目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与你岳父就货币补偿款支付一事取得联系,你岳父对此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