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记,你好!我是中国水电七局的在职职工,今年8月份生的小孩,一直休产假在家,坐完月子回了山东老家,天天忙着带娃,回来后才知道在不知中错过了生育险的报销时限。个人认为成都市生育保险的时效太短,不够人性化,现在的产假基本都是128天甚至更多,其他省市报销时限也是6个月,我和老公都是普通员工,这笔钱不是小数目,一生也就报这一回,希望领导能体恤我们老百姓的实际情况,让我们能有补救的办法,盼复!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限的政策,《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近期,我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了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与你的主管单位进行了协调,就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单位也表示愿意配合我局做好后续工作,请你尽快与主管单位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