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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个另人执政不依法、督促不力、问题得不到解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25 17:54 已回复

尊敬的唐书记您们好! 我们是犍为县孝姑镇永平九组的村民。有几个问题要向您咨询,土地被征收,县政府是征地主体,孝姑镇政府是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部门。 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补偿费抱括分配都在镇政府一手抓合不合法的问题。
二、安置补助费镇政府不给失地失业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资金,复不复合政策法规规定。
三、在没与本人答成征地协议土地强行使用该不该依照政策法规执行。因为镇政府致今都报着我们的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和失业保障金不给我们缴纳社保资金和办理养老保险。
四、 拆迁安置问题
政策规定统一拆迁、统一补偿、统一安置。可对我组补偿不一致,安置不统一。有的是按自然人分户安置。有的是拿自己被拆房很少面积去换安置房一比三到一比十的直换,有的是强行扣除被拆房人均40平米去换安置房人均40平米,若超平米还要出2500元一平米向镇政府购买,除扣除直换胜于面积楼房每平米赔付550元,这又是不是暗箱操作、询私舞弊呢。
以上事实真实却切,我们层层反应快5年了都是转到孝姑镇政府均无结果。是唐书记工作太忙,根本就不知道我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盼望唐书记看到了管管这种恶劣行径,关心关心这理群众的生存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孝姑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9 11:27

网友您好:
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两补费”分配方案的问题
两补费分配方案,是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由孝姑镇人民政府组建了专门工作组,集中时间、人力,全力协助、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两补费分配方案,由永平村9组代表开展逐户调查,核实土地和人口情况,逐一公示,多次召开代表会、户长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签字确定了分配方案。截至目前,118户被征地户已有112户结算并领取了土地“两补费”9948144元,未领取“两补费”的被征地户可随时到项目办核实领取。
二、关于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
118户被征地户中有85户选择了货币安置方式,所占比例为72%,符合法定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故永平村9组征地采取货币安置方式。为解决被征地村民的养老问题,按照犍府办发〔2009〕18号文件规定,孝姑镇政府为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标准为19800元/人)的126名被征地村民办理了参加社保的相关手续。
三、关于征地的合法性问题
征收孝姑镇永村9组部分集体土地,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0〕122号、川府土〔2010〕738号文批复同意征收的,该项目搬迁是经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川经技改函〔2009〕1419号文和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0〕639号文批复同意的。2009年6月3日,县政府颁布预征地公告,启动了政策宣传动员、征求意见等征地前期工作。
四、关于房屋安置政策的问题
县、镇工作组严格按照犍府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逐户开展调查,严格审核安置人员资格,确定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积置换的对象,并对确定的安置人口于2010年9月28日在原犍为糖厂俱乐部、加油站进行了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在公示期内,县、镇工作组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异议,最终确定了安置人口。在执行房屋置换安置政策问题上,孝姑镇政府严格按照犍府办发〔2009〕18号文件规定执行落实,安置住房及生产用房标准为住房35平方米/人,生产用房5平方米/人。
若您对政策仍有不明白或不理解之处,可以到镇政府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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