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地税查核开发建筑账不实反映
我们反映绵阳市富祥建设开发公司在2004年—2013年中公司建设开发公司工程严重偷漏各种税收,被反映到绵阳市地税局回复说,查核结果,税收以缴(2014年11月21日绵阳市地税局选案办公室说人的),具我们所知,我们认为富祥建设开发公司税收不真实。公司应缴各种税收多少,实际缴了多少,绵阳市游仙区地税局知道富祥建司开发公司10年来开发了多少个工程?还有多少个建筑工程?富祥建设有限公司有多少个账户?谁人的账户?有基本账呢?绵阳市游仙区地税局说税收已缴,请回复开发工程多少个建筑工程?多少个账户?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别对绵阳市富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地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分别作出了处理和处罚决定,均追缴了该单位应缴未缴税款,但没有偷税行为定性。
由于对绵阳富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检查有一定的时间过程,你投诉所反映的内容,我们已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责成我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由于你投诉反映所涉事项年度跨度大,我们将在相关部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调查后,及时将结果向你反馈。
对于该来信内容中“公司应缴各种税收多少,实际缴了多少,绵阳市游仙区地税局知道富祥建司开发公司10年来开发了多少个工程?还有多少个建筑工程?富祥建设有限公司有多少个账户?谁人的账户?有基本账呢?绵阳市游仙区地税局说税收已缴,请回复开发工程多少个建筑工程?多少个账户?”,因涉及绵阳市富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之规定不予答复。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