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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农村土地承包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20 23:49 已回复

我是乐山市罗汉乡新乐村四组人。现在户籍还在农村。土地下户时已经分得两个人的责任地。没有几年后随爱人到资阳市安岳县去生活了。在过了二、三年后,生产队就以人不在家的理由,收回去了。现今生产队都承认:有我的两份责任地,就是划不出实际的地块来。现在我的要求是:划出实际地块儿给我。还有生产队收回去多少年的时间,按一亩地,一年一千斤谷子,折价补偿给我。 我留的我爱人的真实姓名,地址,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5 15:50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将回复如下:
自1985年您将新乐村4组的住房出售后,就一直居住生活在资阳市安岳县,无人经营管理两份责任地,新乐村4组无法与你户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为了不荒芜土地,新乐村4组于1996年收回您家的责任地重新发包。2003年12月您才回来,要求退还收回的责任地,现新乐村4组无机动土地退还给您,待有土地后给予解决。
要求从收回责任地之日起,以每亩一年一千斤折价补偿给您,无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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