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沙湾区青春派酒吧噪音一直扰民,请求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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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沙湾区青春派酒吧噪音一直扰民,请求政府解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7 22:36 已回复

张市长您好,我是沙湾区沫若公馆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也是没得办法了才向市上反映,我们小区周围前不久开了一家名为青春派的酒吧,从酒吧开张到现在每天晚上九点半开始,节假日还更早,该酒吧就会从背后传出蹦迪和唱歌的声音,非常大声,有时会持续到凌晨3、4点,吵得小区居民无法入睡,小区居民前期进行过无数次投诉,由于噪音污染一直是由沙湾环保局独家负责,环保局也对该酒吧做出过整改,但能力有限,该酒吧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进行整改,噪音依然存在,我们小区居民已经没得办法了,现请求政府联合城管,环保,工商对该酒吧做出严厉整改,最好能搬走,政府部门可以每天晚上九点半到小区来听听,采访下2栋1单元、2单元3楼到8楼居民是如何忍受的,了解下声音是有好大,按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酒吧就不能开在小区周边,如果开了,就不能有一点杂音影响居民,我不希望我们的投诉得到一个简单的回复,我们需要彻底解决这个困然我们已久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彻底帮我们解决这个投诉了很久的问题,不要让我们再对这个问题进行投诉,我代表小区业主谢谢张市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3 17:10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沙湾区高度重视,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配合开展认真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理工作,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1月27日夜间23时左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沙湾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一道在沫若公馆2♯楼(1、2单元)、5♯楼(1、2单元)、青春派酒吧靠近住户方边界外1m处对该酒吧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2♯楼1单元外1m处44.5dB(A)、2♯楼2单元外1m处43.7 dB(A)、5♯楼1单元外1m处45.8dB(A)、2♯楼1单元外1m处43.5dB(A)、青春派酒吧靠住户方边界外1m处44.6 dB(A)。沫若公馆和沫水鑫城(二期、三期)都属于商住楼,认定网民反映的青春派酒吧附近区域夜间噪音属于2类标准适用区域。认定2014年11月27日夜间所测的四个敏感点和边界噪音均达标。
2014年11月27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对位于沫若公馆后的“青春派酒吧”进行检查,经现场调查取证核实,该酒吧处于营业状态,店内设有4个卡座、16张散桌台,场地内设有KTV。青春派酒吧经营业主向工商管理所提供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乐工商沙字个体名预核字〔2014〕第00047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乐沙公消设备字〔2014〕第0026号)等手续,但尚未办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城北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其KTV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对其无照经营的行为,当场下发了《行政警示通知书》(乐沙工商行警示〔2014〕第21号),在未办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还向酒吧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国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与环保、文化、消防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监管。区环保局将不断加大对青春派酒吧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其进一步对噪音进行治理,如您对我区环保工作有好的建议、意见,请直接向沙湾区环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3611。
再次感谢您对沙湾区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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