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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社保补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4 01:12 已回复

书记伱好:请问失业人员怎样才能得到社保补助?要得到社保补助要具备那些条件?那些人群才具备适应性质?好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5 11:48

网友:
您好,您来信咨询的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助和怎么样得到社保补助的信访问题,现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规定,为了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办理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城镇失业人员中的“五类人员”(即:“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试行)》(川劳社办[2009]51号)规定程序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即: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或者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20号)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三、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1]283号)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金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申领办理程序,可咨询荣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联系电话:6220918)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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