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纪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在就郫县红光镇就读的问题。具体情况是:我们俩夫妻都是进藏工作的四川人,本人和孩子的户口都在西藏。但在郫县红光镇学府南路9号天邑宏御花园按揭一套住房。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2]42号)文件精神,“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享受当地生源同等教育待遇。”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孩子能否按照文件精神,在购房所在地就读?如何可以就读,需要向哪个单位提供哪些材料?可以就读哪所学校?孩子的教育问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急切期待您的答复,为谢!
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1月13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进藏干部子女,需在我县就读的,请持以下材料到郫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干部职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信原件;原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请出具出生证,证明父子(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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