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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住房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3 03:26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是茅桥普仁的人,我一家有3个人,爸妈有残疾,我家收入就2000块钱,我想请问我这情况能申请住房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5 16:0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提出的申请住房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我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按照您提供的联系电话未联系到您本人,对于您家庭的具体情况还不了解。现将我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申报条件告知如下:
一、农村户口家庭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申购限价商品房
(一)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根据《乐山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第八条,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简称“农民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非本市户籍或跨县(市、区)居住的农民工需办理《居住证》或将户籍落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今年是1700元)以内;
4. 在乐山中心城区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满1年以上乐山市城镇户籍或市中区非城镇户籍。非市中区城镇户籍的,主申请人必须在市中区连续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3、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离婚未满2年(含2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及家庭成员关系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二、城镇户口家庭可以申请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一)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中区城镇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市中区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的家庭;
2、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中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即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3、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或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的家庭;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受理部门为户籍所在地社区。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满1年以上乐山中心城区城镇户籍;
2、在乐山中心城区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今年是1700元)以内。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乐山市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4、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满1年以上乐山市城镇户籍或市中区非城镇户籍。非市中区城镇户籍的,主申请人必须在市中区连续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3、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离婚未满2年(含2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及家庭成员关系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我局电话咨询(0833-2433287)、到我局房管所咨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238号),或是到户口所在地或打工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咨询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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