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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宅基地上重建房屋有何要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2 12:46 已回复

我是彭州市天彭镇的,由于房屋老旧,并且在08年地震时出现裂缝,现在准备在原宅基地上重修房屋,目前旧房已经拆除,并且准修证明已经拿到,手续也都齐全了。但是在上周突然接到停工通知,说我们拆除的面积太少了,我们申请修建的是120平方米的房屋,但是却要我们拆除160平方米的老建筑,这合理吗?
再说我们的施工手续齐全,申请也已经通过,老房屋已经拆除,这个时候才告诉我们不能修建,这程序对吗?
我们就是平头老百姓,没权没势的,领导一张嘴说停就停,不出示任何依据证明,难道现在老百姓必须生活在刁难中吗?
望领导能够体谅一下老百姓的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天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1 09:35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天彭镇宅基地上重建房等相关问题,经天彭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于2014年6月26日向天彭镇村镇办提出了建房申请,经天彭镇、社区干部现场调查核实,网友符合建房相关条件。2014年9月19日,天彭镇人民政府召开第五次建设审批会议,同意网友建房。批准内容办:根据《村镇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拆除原旧房屋160m2,原址重建占地面积120 m2,建筑面积为120 m2的砖混结构平房。镇政府向网友核发了建设开工许可证,网友房屋于2014年11月4日破土动工。2014年11月6日,天彭镇巡查人员到网友建房现场,发现网友未严格执行审批内容,只拆除了80平方米旧房就动工建新房,按相关规定要求网友立即停工整改。后经天彭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发现,由于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和实际面积有误差导致网友旧房拆除面积确实不够,当即告知网友需要整改拆除旧房的相关要求,网友表示理解并且接受,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014年11月14日,经天彭镇、社区干部到场核实,网友已按要求完成了拆除整改事项,并书面报告天彭镇政府领导审批,并同意网友房建复工。2014年11月15日,网友房屋建设已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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