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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我的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0 18:0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来复镇杨梅村村民我于2012年12月份宣誓正式入党,但是在2014.11.10我接到我村支部电话说考虑取消我党员资格,到会以后党支部说我没有交转正申请,因为当时我问过上一任党支部书记张天舒要不要交这个转正申请他说不用,宣誓就是,我就于2012年12月在桥头村公所和其他转正党员一起宣誓,现在他们说我没有交入党申请书不算,现在又因为我违反计划生育取消我党籍,我想问问我敬爱的党,违反计划生育就一定要取消党籍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高县来复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3 11:46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党籍被取消的问题。镇党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宣誓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向党旗宣誓是发展党员的一步程序,同时也是对新党员的一种教育方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所以你宣誓了并不等于你是正式党员。
二、关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为什么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问题:根据高委组通〔2007〕7号关于印发《高县党员发展转正工作流程》的通知中第15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手写的书面转正申请书,所在党小组要及时进行讨论,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转正对一个共产党员来讲是党龄的开始。申请转正就意味着一名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承诺:决心承担起正式党员的政治责任,终身为党的事业奋斗,无怨无悔。因此,这是经过了一年预备期后所作的郑重的政治选择,容不得半点勉强。书面的转正申请是一个共产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是每个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程序,不是哪个人表态能做主的事。
三、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问题: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各地的处理结果不完全一样,一般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不能发展入党。预备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要给予相应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预备党员违反党纪,情节较轻的,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你于2013年6月19日计划外生育了二胎,一直以时间忙为借口至今没有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完清相关手续。按照党员发展程序,2014年11月10日,杨梅村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该支部正式党员20人,实到会11人,表决结果为,11人一致同意取消你的预备党员资格。综上所述,取消你的预备党员资格,是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的。



中共高县来复镇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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