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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治安 咨询】上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09 20:41 已回复

尊敬的县委书记,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小孩上户口问题,我和我媳妇是离异后再婚,双方都有一个孩子的,但她的小孩没有跟着她,我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我们在一起又生了一个小孩,村上说她的小孩跟我现在的小孩要间隔四周岁发款才是一倍,不是的话就是两倍的发款,是这样的吗?究竟发多少,本来农村里挣钱不容易,希望书记能告诉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泸县计生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1 09:35

网友:
您好,您咨询再婚后相关的生育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经泸县计生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如需咨询更详细政策,可直接打电话08308192355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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