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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言】有没点诚信可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05 20:11 已回复

符合条件的申请廉租房也要钱,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秘密。你说没详细住址和电话,我留言给你了,怎么盼怎么等点音讯影子都没有。申请公租房也不行,你叫我打房管局电话根本没用。能不能抽点时间呢?能不能为人民做点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5 14:19

网民朋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廉租房
(一)保障的对象及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必须满1年以上,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2.申请廉租房及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750元/月;
3.家庭成员均未参加房改房或集资建房及无其他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家庭。
(二)审核程序
1.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2.社区对所申报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3.镇人民政府对所申报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4.民政局对社区初审、政府复审盖章后的资料进行审核(收入情况);
5.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有无住房并会同社区、太平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 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6.住房保障部门在个社区、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7.轮候;
8.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摇号。
二、公租房
(一)保障对象及条件
1.保障对象包括:万源市城市规划区太平镇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我市工作的无房职工;符合保障条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万源市中等偏下收入(万源市中等偏下收入线按照万源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确定);新就业的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我市工作的无房职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其中市级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万源市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万府办发[2013]84号)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
3、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
4、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审核程序
1.本人申请;
2.社区对所申报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3.镇人民政府对所申报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4.民政局对社区初审、政府复审盖章后的资料进行审核(收入情况);
5.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有无住房并会同社区、太平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6.住房保障部门在各社区、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7.轮候;
8.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摇号。
在此感谢你来信,如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欢迎举报。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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