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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求助】棚户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05 10:15 已回复

高频焊管厂棚户区改造,买断房子30平方,那个收据15000掉了。现在房改办要那个收据。2010/8/23交的钱。已经隔了4年了,找了财政局人家说查不出来。房改办叫我们从新交钱,一定要那个收据,家里本来就很困难。好无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05 11:13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乐山市市中区棚改工作的支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经咨询区棚改办,关于您所反映的收据问题,建议您到当时汇款的银行进行查证,同时到区财政局国资办查找相关证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将相关情况向张公桥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以便协调处理。若有相关疑问,可直接咨询区住建局(区棚改办),电话:0833-2433114.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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