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江阳区 » 关于劳务仲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就业 求助】关于劳务仲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03 12:50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一个53岁的农村妇女,今年3月份来到大山坪的警苑食府上班,在10月份的最后一天单位告诉我明天不用在来上班了,把我辞退了,理由是我年龄太大,在我入职时我就是这个年龄,为什么当时不拒绝我而是在我工作了七个月时辞退了我,并且辞退我前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入职时也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动,单位没给我任何补偿,工资也让我下个十五号在来领取,我有工牌,工服,工资卡和录音做证,我去申请劳务仲裁他们以我年龄过大拒绝了我,这让我身心受到打击,我觉得很无助,请书记帮帮我,我在这里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江阳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01 08:39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关于劳务仲裁”问题,泸州市江阳区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江阳区信访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年满50周岁后发生的劳动纠纷,就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你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相关部门也对该餐馆进行了沟通,希望今后加强人性化管理,避免同类的情况再次发生。希望得到你的理解!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家庭幸福!
感谢你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