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拆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31 10:03 已回复

市长您好!我是汪洋镇临江村村民,因华腾焦化占地,房屋土地啥子都没得了,以前靠种菜就可以吃饭,现在啥子都要用钱去买,保险要自己交,赔偿款一分钱都没看到有,网上都说占地占房赔款一层剥削一层,剥削完要多久才能拿到钱,房子要好久才能修得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17 17:28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土地赔偿款的相关情况
经查,四川华腾焦化有限公司落户于仁寿县汪洋镇临江村3、4社和协作村5社,汪洋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5月开展该项目用地测量、房屋拆迁等工作。2012年和2013年的土地补偿、附作物补偿费,已分别于当年11月底前全部赔偿到户;2014年的土地补偿、附作物补偿费将于今年11月底前兑现到户。
二、关于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10〕16号)第十四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待其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从缴费次月起由社保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和第十五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及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执行。缴费标准按批准征地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计算”的规定,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的到龄人员个人需应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公式为:被征地上一年省平均工资×60%×8%(个人缴费比例)×15。剩余部分由征地单位承担。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10〕16号)第十六条(一)“批准征地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超龄人员购买医疗保险时只需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征地单位负责缴纳(最高20年,每年180元,共计3600元);同时,第十六条(二)规定“批准征地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按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028—36286516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三、关于安置房建设等相关情况
位于“汪洋新城”的安置房已于2014年9月7日动工修建,暂定工期为1年,交房时一并进行结算。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028—36501001向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