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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环保 求助】保护野生渔业水产资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30 20:22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是泸县方洞镇雨坛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近年来我镇的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尤其是野生渔业水产资源更是濒临灭绝的边缘。普通水田(除喂鱼田)里的鱼、泥鳅、黄鳝几乎绝迹,河里的鱼也在日益减少。对此,作为一位教师我深深担忧,不知多年后还能不能吃上野生的家乡鱼。造成的原因是:1.我镇有不少农民为了眼前利益用捕鱼器(俗称停电宝)的高压电(电压在220伏以上)捕鱼,结果不但电死许多小鱼,而且造成鱼不能正常繁殖,鱼卵不能正常孵化,(如三界村的郑刚一到秋冬之际就划着船在三界村和增湾村的小河及濑溪河用捕鱼器电鱼);濑溪河泸县和荣昌县共同河段一到到冬天就拦着捕鱼的大网,严重影响鱼的繁殖和生长。2.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村社干部熟视无睹。3.群众发现了乱捕现象不知向何部门反映。希望政府采取严厉措施保护野生渔业水产资源,关注人民呼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泸县水务局 泸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1 09:27

网友:
您好,您反映方洞镇高压电捕鱼泛滥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经泸县水务局、泸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渔政管理职能部门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泸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泸县水务局,具体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为泸县水产渔政局,目前各镇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为泸县水务局派出机构,各镇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均有兼职渔政执法人员。
二、关于治理农村电瓶捕鱼问题
泸县高度重视对电、炸、毒鱼的打击,每年都在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的专项行动,特别是我县的天然河流和自然保护区。近年来,县境内天然河流电捕鱼现象已得到普遍遏制。由于农村人口分散,停电宝绝大部分农民都有,利用停电宝打泥鳅、黄鳝的现象还有。由于渔政执法力量的不足,目前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三、关于濑溪河泸县和荣昌县共管河段捕鱼大网严重影响鱼的繁殖和生长问题
经查,目前在共管河段内没有泸县渔民安置的拦河网,其拦河网为荣昌县渔民安置,县水产渔政局已向重庆市荣昌县渔政部门进行了通报,必要时开展两县联合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的行动。加大对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宣传面深入到村、社及农民家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合政府、渔政、公安执法力量,严厉打击电瓶捕鱼违法行为。
(二)取缔违法网具。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特别是春季禁渔期的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春季禁渔期非法捕捞和非法网具,保护江河渔业资源。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水务局
泸县公安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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